leyhe 发表于 2009-6-17 17:01   只看TA 21楼
现在好人真难做,做好人的要饿死了,得好处的要笑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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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tbtdbt 发表于 2009-6-19 21:15   只看TA 22楼
这种事根本就没办法告,那个拆迁办没有后台,法院早打点好了,那么多强拆的案件有几个被拆迁人通过法律的程序得到好处了.更何况没签拆迁协议就把房子给别人的了.土地是国有的房子是你的,没签协议拆了你的房子,就只剩国家的地了,谁还承认你以前的房子.这种事法院受理了,也会给自己找不自在.最后诉讼费律师费都要自己掏.在这个"和谐"的社会用"和谐"的方法根本解决不了问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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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灵 金币 +6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6-20 1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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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风特攻 发表于 2009-6-19 22:21   只看TA 23楼
官逼民反,造反的了,这种社会下,下边的当官的根本不会问老百姓的疾苦,上边的领导能看到什么,都是一级骗一级,一直骗到国务院。上边制定的政策不错,可一到下边就走了样,搞的天怒人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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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21 19:41   只看TA 24楼
政府代表法律,这就是中国的法治社会,法治就是用法律管制老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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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21 20:22   只看TA 25楼
这个年头做人不能太厚道.不吃亏的就是自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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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21 21:33   只看TA 26楼
现在的世道老实人吃亏.一横二霸三无赖.保你获得最佳补偿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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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727321 发表于 2009-6-21 23:10   只看TA 27楼

告谁去?没有当官的撑腰,他能那么牛B?
官官相互 现在是官商相互。各取所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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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498683 发表于 2009-6-22 13:14   只看TA 28楼
滨江道 是什么地方 大概要不是天津的 了解不多,那是一个繁华地段,暴利的地方,所以看待这件事情要惠誉掺半,不可听一面之词,滨江道也相当于北京的王府井呢,天津市重要的港口,不好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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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22 13:31   只看TA 29楼
社会就是这样子的
有什么办法呢
法律并不在民众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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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owhh 发表于 2009-6-22 21:13   只看TA 30楼
这事干的
你看
哎,难怪那么多钉子户
这就是配合的下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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